解读共享经济时代
近几年我国经济增长持续下行,在传统增长模式难以为继的情况下,需要培育新的增长点,共享经济是值得关注的领域。
在共享经济模式下,人们租或者借一种商品和技能,而不是通过购买所有权来享受其提供的服务,闲置资源的使用率得以提高。
共享经济如何改变我们的生活,对传统的商业模式有怎样的颠覆性影响?其发展潜力有多大?对宏观经济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共享经济颠覆性地影响传统商业模式。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大降低了租赁交易的信息成本,减少了信息不对称,使原本不可能达成的租赁交易成为可能。我们判断,未来几年共享经济仍将快速发展。
就生产者而言,市场交易成本的降低导致传统企业边界收缩,带来个体经济的强势回归。
对于消费者而言,交易成本的下降引发以买为主向以租为主的转变,增加了消费者的福利。通过“自由人”的联合,共享经济给了供求双方更自由的选择,也自下而上推动着制度变革,提升了经济运行的效率。
从供应方来看,个体经济借助互联网强势回归,从消费方来看,则从以买为主变为以租为主。这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有利于经济增长。
供应方:个体经济强势回归 我们知道,传统企业的形成跟交易成本紧密相关。在新制度经济学鼻祖科斯看来,市场和企业是两种可以相互替代的资源配置手段,“企业最显著的特征就是对价格机制的替代”。
两者的区别在于,在市场上,资源配置由价格机制自动调节;在企业里,资源配置由权威的组织来完成。但无论用市场机制还是企业组织来协调生产,都有成本。
企业之所以会出现,是因为有些交易在企业内部进行比通过市场进行所花费的成本要低,但是企业内部交易成本也随规模扩大而增长,而且企业越大,管理成本可能越大。
当在企业内组织交易的成本增加到等于市场组织交易的成本时,企业与市场的界线也就划定,即企业的边界所在。
共享经济的一个颠覆性影响,体现在互联网的普及降低了信息不对称、减少了交易成本,从而导致传统企业边界收缩。互联网提升了信号传递和信息甄别的效率,提高了匹配需求与供给的效率。同时,大数据有助于完善信用记录,增强市场自身的信用约束。而社交网络的快速扩展可以实现规模效应。在市场交易成本降低、企业成本不变的情况下,按照科斯的理论,传统的企业边界存在被市场挤压的倾向。
随着传统企业边界收缩,“劳动者—企业—消费者”的传统商业模式逐渐被“劳动者—共享平台—消费者”的共享模式所取代,完成了共享经济对传统商业模式的破坏式创新。
一个具体表现是个体经济借助于互联网技术强势“回归”。以出租车市场为例,在出租车公司尚未形成、私家车开始普及的阶段,居民对出租车服务的需求只能通过非正规的出租车个体户来满足。然而,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高昂交易成本使得这种由出租车个体户构成的市场一直难以扩大。出租车公司的出现带来了标准化、正规化的服务,降低了交易成本,激活了市场的需求,出租车公司取代出租车个体户占据市场主流地位。
然而,滴滴、Uber等共享平台填平了阻碍原始个体经济发展的“信息鸿沟”,信息成本下降、信息不对称减少使得市场型交易成本开始低于企业型交易成本,最终的结果就是,相比于传统出租车公司的出租车服务而言,机会成本具有天然优势的专车、顺风车等出租车个体户能够实现对消费者需求的更高效响应、更优质服务,最终促进出租车个体户强势回归出租车市场。
简而言之,在共享经济的颠覆性作用下,个体经济借助于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技术强势回归。
需求方:从以买为主到以租为主从消费者的角度看,“使用”通常是他们购买商品的主要目的。对于汽车等耐用消费品而言,如果仅仅是为了使用,显然不一定非要拥有所有权。所有权所涵盖的权利要大于使用权,因此通常而言,为“购买所有权”(下称“购买”)所要付出的成本通常要大于为“购买使用权”(下称“租赁”)所付出的成本。
以日常代步为例,购买汽车通常意味着要花十几万的购买费用、每月数千元的养护费用等,但是通常每月几千元的养护费就已经足够每个月的打车支出。
既然如此,为什么消费者依然普遍选择购买而不是租赁呢?一个原因就在于信息不对称和交易成本过高阻碍了租赁交易的高效实现。消费者对车辆的使用需求通常具有随机性,即便是日常上下班代步,由于种种原因也难以做到每天同一时间出门上班或者下班回家。
在互联网时代以前,由于存在难以逾越的信息鸿沟,交易成本高昂,打车这种租赁模式难以做到及时匹配消费者的随机需求。
一旦租赁的交易成本超过了购买的交易成本,那么消费者的理性选择即是买而不是租,在确保了使用需求及时有效得到满足的同时,还可以获取占有、收益等效用。这种消费者偏好造就了汽车市场的传统商业模式,即汽车市场以买为主而非以租为主。
共享经济正在对这种以买为主的传统商业模式造成颠覆性影响,以买为主正在向以租为主转变,同时产生了“消费者剩余”。 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技术大大降低了汽车租赁市场的信息不对称与交易成本,使得共享平台能够低廉、有效、及时地实现汽车租赁供求匹配。相比于购买而言,共享经济的网络效应,使得租赁的交易成本伴随着参与人数增多而不断下降,在中国这样大的国家尤其如此。
共享经济使得消费者不必再为了满足“使用”的需求而去购买商品,只需支付少量成本租赁即可。共享经济产生了“消费者剩余”是因为它的“闲置资源、闲置时间”模式,决定了它的生产要素机会成本较低,所要求的回报率也相对较低。
这种情况下,消费者支付的费用要比传统模式中支付的费用低,也就是说消费者实际支付的要小于他原本愿意支付的费用,在消费者意愿支付的最高价格不变的情况下,这两者之差就形成了“消费者剩余”。
“自由人”的联合:共享经济意义深远 除了对传统企业模式造成“破坏式创新”之外,共享经济对社会还有多方面的影响,以致大家对共享经济还褒贬不一。那么,共享经济对社会的正面影响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共享经济在高度机械化、纪律化、标准化的社会化大生产之外,给了供求双方更自由选择、更自由供给、更个性定制的可能性,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共享经济具有了“自由人”的联合意味。
共享经济这种“自由人”的联合形式,有助于供求双方跨越信用缺失障碍,更自由地达成交易;共享经济使得个人更自由地进入或退出社会生产,有助于缓解人的“异化”问题;有助于推动不合理制度的优化,推动经济更自由的发展。
共享经济有利于解决信用缺失问题,提升经济运行效率。共享经济是高度依赖信用的经济模式,没有信用,难以想象一个消费者会放心地去乘坐陌生人的车或者住到陌生人的家里。
共享经济这种“提高诚信、有利自己”的正向激励特点,将会通过在个体之间重建、新建信用关系,逐步在全社会形成信用意识,不断提升整个社会的诚信水平,平滑因信用缺失造成的经济摩擦,最终促进市场经济运行效率的提升。
共享经济增加了普通人的发言权,增强了劳动者对个人生活的掌控度与自由度,更符合经济发展提高人的幸福感这一本质目的,有利于促进经济和谐发展。